您当前的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权力清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检查
点击查看 相关责任清单>>
打印此页

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

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kfbb.gov.cn                 类别: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2018-02-03
实施机构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河南省建筑市场条例》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本条例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备注

主办: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晋安路58号
邮编:475000 豫ICP备1401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