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构 | 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 |
实施依据 |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备注 |
实施机构 | 物业行业和直管公房管理科、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 |
实施依据 |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备注 |
主办: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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