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办理 环节 | 责 任 事 项 | 责任 科室 | 承诺 时限(天) | 法定 时限(天) |
1 | 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 | 《河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下放112项具有审批性质管理事项的通知》(豫审改组〔2013〕1号)附件第86项:“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下放至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布置 | 下发关于对相关学校年检的通知,组织对本区域内学校进行年检。 | 民办 教育 科 | 3个月 | 3个月 |
汇总并公布结果 | 汇总年检意见,并印发文件公布。 | ||||||
处置 | 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缔其办学资格;对需限期整顿的学校责令其停止招生一年,限期整顿。 | ||||||
事后 监管 | 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对所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必要时进行相应处罚。 | 长期 | 长期 |
主办: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晋安路58号
邮编:475000 豫ICP备1401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