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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收养登记(收养市社会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kfbb.gov.cn                 类别:行政确认                 发布日期:2018-01-25
实施机构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实施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备注

主办: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晋安路58号
邮编:475000 豫ICP备1401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