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 依据 |
2 | 对已注销或终止的宗教活动场所履行清算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7号)第三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注销或者终止时,应当在其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本场所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 制定 方案 | 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抽查、专项检查等检查方式。 | 民族科、宗教科 | 否 | |
现场 检查 | 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查阅档案并进行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 | ||||||
督促 整改 | 督促有关单位对所查处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 ||||||
持续 监督 | 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 |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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